A货网特约记者沈旭文 本报记者冀欣北京报道 备受关注的国债期货将于本周五(9月6日)正式启动交易。然而,作为国内资本市场上最具分量的参与者,银行业或将集体缺席此次国债期货的“首映礼”。 据本报记者独家获悉,截止到发稿时,仍未有银行获得银监会有关参与国债期货正式交易的许可。这也意味着,在启动初期,国债期货交易中将难现银行身影。 “银行不参与,对国债期货而言,只是少了一类参与主体,不会妨碍整个市场交易的正常进行。”一位期货公司高管表示,“但银行的资金体量有目共睹,他们如果不参与,国债期货的市场规模和交易活跃度都可能受到不小影响。” “自营”争夺 在此前的国债期货仿真交易中,有多家银行均长时间参与了相关交易测试。然而在国债期货正式“出阁”之际,银行却并不捧场。在多位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看来,造成这一诡异局面的主要原因,正是银行金融机构仍不能以“自营会员”身份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按照现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规定,中金所的会员分为交易会员和结算会员两大类,并不存在既能从事自营交易同时也能自行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自营会员”。这也导致券商、保险公司与公募基金等非期货公司金融机构,只能以期货公司客户的名义参与金融期货交易。而目前中金所的所有150个会员机构也全部为期货公司。 随着国债期货的上线,中金所仅有股指期货单一交易品种的格局被打破,以往不能自营股指期货或代客交易股指期货的银行被中金所纳入金融期货交易市场的条件也已具备,但借道期货公司的交易模式,却遭到了各家银行的抵制。 “这里面主要有几重考虑,第一,对于期货公司的内控确实不大放心,更重要的是,通过期货公司就等于让他们躺着赚手续费,这个是没道理的。”一位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指,“不是说银行缺这点钱,但交易制度设计不应向某一类主体直接输送利益。”此外,通过期货公司,还将增加银行保密仓位及满足内部风控要求的难度,为实际交易平添阻碍。 多位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均认为,最为公平的解决方法应是允许银行成为中金所的“自营会员”,能够自行完成国债期货的交割结算业务。而这一观点,却在期货业内部引发了截然不同的反应。 有期货公司高管就认为,银行要求自营资格的观点可以接受,而且强制要求银行通过期货公司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对期货公司本身亦将带来负面效果。“主要是银行资金量较大,如果把大量保证金存放于期货公司,按照规定,期货公司也必须大幅提升净资本。这对期货公司来说,等于白白牺牲了可用资金,机会成本太高。” 但不少期货业人士则坚持认为,不能因为银行业的强势地位,“坏掉了中金所的规矩”。一旦银行获得“自营会员”资格,则意味着中金所现有的会员结构将被彻底改变,而其他非期货金融机构或将援引成例,要求扩大“自营会员”范围。“真出现那种情况,本来就弱势的期货业恐怕没有立场来反驳这些要求了。”北京一家期货公司高管表示。 “全资格牌照”的野心 事实上,不止于要求“自营”资格,部分银行还提出要求获得国债期货经纪业务的资格。 “站在银行的角度,国债期货市场中,真正让银行感兴趣的其实是经纪业务。”一位国有大行金融市场部负责人表示,银行持有的国债数量本就相当有限,而且大部分是投资性持有,而非用于交易目的,因此运用国债期货对冲国债交易风险的需求也很有限。“即便是给了国债期货自营资格,恐怕也做不了多少。” 但如果银行获得国债期货的经纪业务资质,则可迅速将庞大的客户资源与国债期货这一新业务品种对接,并从中获取高额中间收入。 “对于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的需求仍在不断扩大,而国债期货恰好能为投资者丰富固收产品投资组合,加强风险对冲提供新选项。加上银行本身掌握着固收产品销售的主渠道和主要客户资源,如果能获得经纪业务资质,市场潜力极其巨大。”一位券商固收部门业务人士认为。 可是,对期货公司而言,一旦银行获得了经纪业务资质,则无异于侵入了期货公司最后的“自留地”。届时被打破的,不仅仅是中金所的会员结构分布,还将有国债期货市场上的“基本生态平衡”。“银行来做经纪,我们就啥都不用做了。”前述北京期货公司高管表示。 在此前的仿真交易过程中,银行业、期货公司以及中金所已就各方诉求进行过长时间的沟通博弈。但银行及期货公司对各自既得利益的坚持,以及银行和期货公司分属不同监管机构管理的监管格局,则使得双方迟迟无法达成妥协。 7月8日,中金所对外发布了新修订的国债期货合约规则、《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向社会征求意见。也正是在同一则公告中,中金所亦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在这份会员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交易结算会员和全面结算会员可为其自身办理结算、交割业务的规定。这意味着银行类金融机构可通过申请成为中金所结算会员,而获得“准自营会员”权限。而此处变化也一度被视为监管部门沟通后,银行及期货业达成妥协的产物――银行不再要求经纪业务资质,期货公司则在自营业务上放弃垄断。 然而随着中金所宣布在9月6日正式启动国债期货交易,但却并未公布会员管理办法的最终修订版本,双方的“共识”与“妥协”可能将面临巨大变数。而最终的博弈结果,则将决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时点与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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