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5-11日,应越南种子商贸协会的邀请,四川省种子协会组团赴越南,进行了7天的种业考察访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察访问的基本情况
这次赴越考察访问团,由四川省种子站、四川省种子协会3名负责人带队,成员有省内7家出口型种子企业老总、3家科研单位水稻育种专家,以及2家市县种子管理站站长共16人组成。
此次考察访问是四川省种子协会首次组团专程赴越南开展种子贸易的一次国际交流活动,也是建立和规范我省杂交水稻种子出口越南市场秩序和工作机制的一项新举措。主要任务:1、四川省种子协会与越南种子商贸协会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杂交水稻种子进出口信息互通及工作机制备忘录》(简称《备忘录》)。2、深入了解越南种业发展现状及品种管理情况。3、积极寻找新的合作项目,拓宽国际种子贸易市场,发挥以杂交水稻种子为代表的“川种”出口品牌优势,进一步稳定发展与越南的种子国际贸易关系。
通过7天的考察访问,代表团圆满完成了既定任务:一是本着“加强交流、友好合作”的原则,与越南种子商贸协会签订了《备忘录》。从2012年开始,建立正常、规范、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双边协会合作与交流,共同做好杂交水稻种子进出口工作协调,规范本国种子企业行为,引导建立两国农业(种子)企业形成“良好、平等、互信”的种业贸易关系。二是主要访问了越南主要种子企业—南方种子公司、中央种子公司,并重点考察了太平种子公司,还应邀参加了该公司成立40周年庆典活动,广交了朋友。三是参观访问了越南农业部的考研站,并就种子贸易、品种管理及科技合作问题与该站进行了较深入地座谈交流。四是了解了越南种业发展及市场的新特点、新趋势,为建立新的种业合作项目,制订适合越南农业生态的水稻育种新目标,完善杂交水稻种子出口长远规划,提供了依据。五是进一步宣传了四川种业科研和种子生产优势。
二、越南国情及农业概况
(一)地理气候特征:越南位于亚洲东南部,总面积32.96万平方公里。1976年7月全国统一,1986年实行革新开放,2001年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体制,2006年正式加入WTO。现设5个直辖市,58个省,人口8693万(京族占86%),近7年经济发展迅猛,发展速度居全球前10位,人均GDP1174美元。
越南国土南北呈细长S型,长达1650多公里,而在中部东西宽度仅50余公里。地形包括有丘陵和茂密的森林,平地面积不超过20%,山地面积占40%,丘陵占40%。北部和西北部为高山和高原,东部沿海为平原。越南北部属亚热带气候,南部则属热带气候,高温多雨,年均气温24℃左右,年均降雨量1800-2000毫米。北方分春、夏、秋、冬四季。南方雨旱两季分明,大部分地区5-10月为雨季,11月至次年4月为旱季。
(二)农业经济概况:越南是传统农业国,农业人口约占总人口的75%,耕地及林地占总面积的60%,主要种植水稻、玉米、高梁、豆类、木薯等粮食作物。稻谷是其主要粮食作物,主要分布在红河三角洲、湄公河三角洲及沿海平原地区。全国耕地面积为566.8万公顷,人均0.073公顷,属于人多地少国家,农业种植面积为900万公顷左右。
越南经济作物主要有橡胶、咖啡、茶叶、香蕉、菠萝、柠檬、芒果等。越南粮食盈余和粮价的低廉推动了畜牧业发展,除满足国内消费外,还有部分出口;越南海岸线长3260多公里,盛产鱿鱼、沙丁鱼和鲍鱼等,年均渔获量为111.67万吨,位于亚洲第十名;林业资源丰富,森林面积1340万公顷,约占国土面积34%,生产铁松、玉桂、花梨、红木等约20种贵重木材,有近50万公顷的沿海水上森林。农业发展和粮食丰收带动了农产品加工业的迅速崛起,但农产品加工技术落后,商品率低。
1989年以来,越南农业对外贸易发展迅速,农产品出口额已占该国出口总额的45%,出口创汇达10亿美元以上的九种农产品中,有大米、橡胶、咖啡、木材及木制品、水产品等,特别是大米,已从进口国迅速发展成世界大米的第二大出口国,还出口茶叶、腰果各3万吨以上。2009年农林渔业总产值约占GDP的16.99%,粮食产量4330万吨。
三、越南种业情况
(一)种子管理体系
1、越南新品种审定流程:
1)VCU检测:试验由农业部考研中心组织,主要是初步考验新品种是否适宜当地气候及产量、生育期、抗性等品种特性。要求进行3个季节,每个季节的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8%以上。
2)DUS检测:主要是测试品种稳定性、特异性考验与已经审定品种的相似度,以此来鉴别是否重复申报。要求进行2个季节。
3)试验性生产:由有关省农业厅组织,在三个以上省份进行并由当地农业厅出具试验性生产的数据报告和推广面积证明(累积推广面积800—1200公顷)。
4)初步审定:由农业部种植司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根据VCU、DUS及试验性生产数据,进行表决,通过初审的品种进入待查阶段,该品种每年可以销售60吨以内。
5)正式审定:在待查阶段初(两年内累积推广面积在800—1200公顷)表现稳定且不出现问题的,由品审委员会表决予以正式审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越南是UPOV组织成员,执行的是马德里协定,在实际操作时越南政府只承认和保护在越南国内做过认证的知识产权,而对在境外已申请保护过的品种知识产权并不予保护。
2、种子质量检验:农作物种子销售前必须接受国家考检验中心(或者是达到农业部规定标准的试验室)进行抽检并出具检验报告,符合检验标准的方可销售。在销售过程中有关部门也将进行抽检。
3、种子企业注册条件:在越南申请成立种子公司门槛很低注册资金约人民币10万元。而外资在越南注册种子公司与我国差不多。具体条件:资金要求50万美元以上;有独立办公场所(含租用);持续盈利的可行性报告;外国人暂时居住证明;由母公司所在国主管机构认证的授权文件;如经营内容包括生产的,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4、种子生产经营条件:1)生产种子的条件:A.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B.具有合法的生产基地;C.具有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及必要物质条件;D.有专业的技术人员。2)经营种子的条件:A.经营范围包括种子;B.有经销点及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C.有专业的仓储人员;D.有专业的质检人员及质检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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