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期间,贵阳各商场都加大服装打折力度,童装也不例外。“这个牌子的童装能打到3折真不容易。”市民黄女士一边给2岁多的儿子比划着买衣服,一边计算价格。
∩买回家才发现,不少童装都是B类标准。两个月前开始执行的童装新国标中明确规定,针对36个月以内儿童的服装,必须达到A类标准。
昨天,记者走访发现,黄女士遇到的情况并非个例。
在童装新国标实施两个月后,一些旧国标产品“死灰复燃”,尤其在商场的花车上,尺码100cm以下、3岁以下“B类标准”婴幼儿服装,被混在清货货架上大甩卖,其中不乏一些品牌童装。
位于喷水池的一商场内,很多标签上显示为B类等级的童装仍在批量甩货,价格30元到150元不等,销售人员表示,这些童装都是当季新货。在富水中路上一童装外贸店内,童装的标识十分混乱,有的标注“一等品”或“可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有的标注日文,有的根本没商标。
采访中,记者发现,部分销售员甚至称从未听说过该项童装新国标。
位于正新街的一童装品牌商说,此次“新国标”实施,给销售商和厂家带来了一定损失,有的童装并非不合格,只要对吊牌进行一下标识更正即可重新上架,但这其中需要支付大量物流、人工等成本。
一些以前标准B类的童装,则需返厂出具相关证明符合“A类标准”才可以重回市场销售。由于“新国标”实施之前,旧国标的货品较多,所以趁这个时候“鱼目混珠”大甩卖。
贵阳市消协特别提示消费者,购买婴幼儿服装时,一定要查看是不是达到A类安全标准,如果没有达到这一标准,属禁止销售的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可拨打12315凭购物凭证进行投诉或者申诉。
A类和B类标准最大的不同,在于对服装含有的甲醛、4-氨基偶氮苯等24种有害物质进行更严格的考核。就甲醛一项来说,8月1日起实施的新《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中明确规定,A类甲醛含量≤20mg/kg,B类甲醛含量<75mg/kg。也就是说,B类甲醛含量高于A类近4倍。而新规中最明显的就是规定3岁以下的婴幼儿服装都应执行A类标准,同时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否则将禁止生产、销售。
在新国标中,特别将A类标准适用婴幼儿的年龄从原来的24个月以下,延长至36个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