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锦秀
业务员小王从事鲜果外贸三年了,与尼日利亚一家客户合作得非常愉快,双方一直采用前TT方式,款到发货。今年二月份,客户又下了总额为15万美元的苹果订单,但在确定付款方式时,该客户称这次的订单额比较大,不能采取前TT的付款方式,希望采取D/P的付款方式。由于双方合作多年,该客户的信誉一直还不错,而且小王和老板还在今年春节前去了一趟尼日利亚,看了这个客户的厂房和办公室,觉得客户颇具规模且经营情况良好,应该不会有什么风险。小王将客户的要求向老板作了汇报,也取得了老板的同意。订单确认后,小王按照要求备货、发运,五月份集装箱顺利运抵了尼日利亚Apapa港口。货物到港后,小王正准备将提单等单据通过银行邮寄给客户的银行要求托收,却突然收到客户邮件,称自己资金紧张,不能及时安排付款,希望将D/P付款方式改成D/A 30 days。小王心里开始发慌,虽然是合作多年的老客户,但是客户一点预付款也没付,目前货物已经到港,不清关会导致滞港费,通过扣提单来控制物权也无济于事,因为时鲜水果保存期很短,不及时处理必定会钱物两空,这该如何是好。
CK公司在接到小王的求助后,对本案进行了细致的分析。
一般来说,买家不按照合同条款提货或付款,可能是出于以下几种情况:
1. 已经错过了该产品的销售旺季、货物滞销或当地市场价格下跌等情况,导致买家想要转嫁商业风险;
2. 买家短期内出现资金链断裂,没钱支付;
3. 买家故意采取这种方式来骗货;
在国际贸易中,一旦收货人以各种理由拖延提货或付款,为保存货物,发货人会选择退运或者转卖的方式。然而在尼日利亚,无论是退运还是转卖,都需要原买家出具“不反对确认书”(NOC),鉴于此,CK公司给提出的减损方案是:
1. 如果买家是短期内出现资金断裂,可以与原买家进行协商,让对方预付一部分货款,其余货款写出书面付款承诺函给出付款计划,卖家紧密监督付款计划的执行;
2. 与原买家协商出具“不反对确认书”,方便转卖和退运,不过此案涉及的货物不宜退运,退运回来货物也已经过了保质期了。若原买家同意出具“不反对确认书”,可在当地尝试寻找经销商或者先委托当地公司进行清关,先存放在当地仓库,再伺机在当地销售,可能会涉及到仓库管理费用。
3. 若原买家不配合出具“不反对确认书”,可以尝试在当地找到其他经销商,以打折为优惠条件让当地经销商与原买家进行协调,当地人之间可能会更好沟通或有更可行的方式对原买家施加压力。
在CK的帮助下,小王找到了当地一家经销商,对方愿意以10万美金的价格购买此笔货物,由于该买家在当地比较有影响力,故很顺利地拿到了原买家出具的 “不反对证明书”(NOC),六月份,该笔货物被成功转卖并收回了货款。
近年来,中非贸易额逐年增长,传统的中非友谊也使得中方企业愿意与非洲兄弟增加交往,但是中国的企业必须认识到:
1. 非洲社会和政治局势相对动荡,政治风险较大;
2. 市场行情和货币政策极不稳定,金融体系较不健全;
3. 海关制度和执法缺乏透明度和稳定性,效率低下;
由于市场持续不景气,进口商恶意拒收货物、拖欠货款并借机压价的事情屡见不鲜。正如本案所述,一旦碰到买家拒收的情况,作为卖方的出口商切勿慌张,冷静细致分析买家拒收的原因,综合考虑成本及时间因素,选择最佳的处置方案,就可以将损失减少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