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在北京大红门服装商圈,记者看到了不少婴童装品牌在秋款中夹带老款套售的现象,搭着新款卖旧款,这本是“我的店,我的人,我的地盘我做主”,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对于0-3岁的婴童服饰来说,2012年8月1日,国家给了他三代出生证――8月起,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开始实施,其中规定“3周岁以下婴儿服装必须符合最高安全等级A类标准。
新国标根据甲醛含量、PH值和异味等指标,将童装分为A、B、C三个等级,明确了A级衣物可供婴儿穿着,B级衣物可以贴身穿着,C级衣物仅为可穿着。
其中,3岁以下的婴幼儿服装必须符合A类标准,婴幼儿纺织品中“婴幼儿”的年龄从24个月扩大到36个月,2到3岁儿童用纺织产品必须满足最高安全级别A类的要求,产品标牌上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含年份,并要求标明产品执行的安全技术类别,在购买婴幼儿衣物时,标签上须有“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2010”字样。
问题就出在了这里,距离新标实施已经月余,记者在几家商场童装品牌区均看到了意外,甚至无牌销售。询问一家导购知不知道童装新标颁布的事情,导购不仅不知,连A、B、C等级都不明了。
一手货市场如此,二手货市场又怎样呢?记者又走访了丽泽桥附近某尾货店,里面的童装多是意外,更多是剪标或无标。到此,二手店的境况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