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植 上海报道
先后获得国务院与证监会的批复后,国债期货投资在舆论的纷纷扰扰中悄然提速。
7月11日,有外媒报道,银监会创新监管部近日上报24家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的两套操作方案,一项方案是将24家商业银行全部获批参与国债期货,另一项方案则是分两批允许24家银行参与国债期货。
24家银行分别是工农中建交、国家开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国有大型银行;招商、兴业、民生、浦发、中信、光大银行等10家股份制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四家城商家;及汇丰银行(中国)、花旗银行(中国)、渣打银行(中国)3家外资法人银行。
但记者致电其中数家银行人士求证,对方均不予置评。
一位接近银监会的人士透露,银监会创新部的确在研究商业银行如何参与国债期货投资,但相关方案尚在研究论证过程,远未成行,也不存在向银监会领导上报的两套方案。
一位了解上述政策的知情人士指出,目前银行以何种方式参与国债期货投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与银监会也尚未达成共识。不过,无论按客户身份,还是按结算会员身份参与,一旦涉及银行同时办理自营部门与代客理财部门(包括理财产品)的国债期货结算交割工作,如何在两者之间建立防火墙,将成为银监会规范银行参与国债期货投资风险的监管重点。
他还透露,在相关银行参与国债期货的监管标准出台前,理财产品将暂时不被允许投资国债期货。目前监管部门倾向由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先行参与国债期货投资,且限于自营部门单独参与。
银行需设“防火墙”
为了吸引银行参与投资国债期货,中金所颇费心思,将交易结算会员与全面结算交易会员的业务范围扩宽至“为自身或受托客户(包括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便于银行能兼顾自营部门与代客理财部门。
不过,银行能否接受这份“礼包”,却是未知。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中金所与银监会针对银行参与国债期货的方式,尚未达成共识。这某种程度影响到银监会针对银行参与国债期货的监管方向。
因为若银行以结算会员身份参与,银监会需要制定一套监管措施,杜绝银行自营部门与代客理财部门之间暗藏内幕交易,其中包括银行“挪用”客户国债头寸,用于自营部门交割国债期货空头合约等。若银行以客户身份参与,银监会则需要制定为银行提供国债期货结算交割服务的结算会员准入门槛。
毕竟,银行手握约65%的国债现货,总量超万亿元,一旦这些国债均在国债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结算会员能否储备足够国债现货预防交割违约,直接影响到银行参与投资国债期货的安全性。
记者了解到,部分银行希望能借鉴银行在中国黄金交易所的双重角色,一面给自营部门提供结算交割,另一方面为企业个人客户提供经纪业务同时,寻找风险对冲的投资机会。
“但是,监管部门并未完全采纳银行意见。”上述知情人士强调说。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暂时不允许理财产品投资国债期货。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理财产品涉及的国债投资交易相当复杂,包括银行之间买入返售等行为。由于国债真正持有人无法确定,相关理财产品暂时不适合参与国债期货投资;另一方面是防止银行将理财产品与自营部门的国债期货头寸,进行风险对冲式的对赌交易。
长期以来,部分银行借助资金池,将自营部门与理财产品的国债头寸进行风险对冲。一旦银行将上述风险对冲手法“转移”到国债期货市场,中金所与银监会将面临内幕交易监管压力。其次,银行资金池的国债头寸一旦进入国债期货市场,难以认定它是属于理财产品,还是银行自营部门。这也是监管部门倾向先由银行自营部门单独参与国债期货的原因之一。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不排除监管部门先要求银行建立一套理财产品登记与单独会计核算制度,再考虑允许理财产品投资国债期货。其间,有人一度建议将理财产品的国债期货结算交割业务交给期货公司,杜绝银行自营部门与理财产品之间的内幕交易隐患。“但这种建议没有得到相关部门认可。”
一家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认为,相比理财产品投资国债期货受阻,监管部门将允许银行为企业个人客户办理国债期货的交割结算工作,毕竟它与自营部门之间,容易建立防火墙;与此同时,为了令银监会及时掌握所有银行在国债期货市场的全面交易信息,不排除中小型银行被要求将国债期货结算交割业务,交给五大国有银行操作。
险资准入门槛或调高
相比银监会加快批准银行参与国债期货步伐,多家保险机构人士透露,目前保监会对保险资金投资国债期货的审批节奏,多少显得“按部就班”。
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人士透露,他曾私下向保监会人士征求投资国债期货的监管意见,得到的回复是“具体操作条款还需监管部门协商敲定”。
事实上,相比149家期货公司、39家证券公司与36家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仿真交易,保险信托机构只有2家,显得形单影孤。
“保监会打算先了解国债期货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度与套期保值安全性,再决定保险机构投资国债期货的资金规模上限与投资范畴。不排除借鉴险资投资股指期货只限于套期保值的做法,要求保险资金投资国债期货也只能基于套期保值,绝不允许投机行为。”